关于做好“七一”期间党建相关工作的提示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06-18

各党委(党总支):
  “七一”建党纪念日将至,根据中央、省委有关部署要求,为推动各级党组织有力有序做好“七一”期间各项工作,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扎实推进高质量党员队伍建设,现就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讲好专题党课。根据学习教育工作部署,“七一”前后,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实际,到分管领域、部门或所在党支部讲党课。专题党课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的收获感悟,讲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经验,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危害,讲整改整治问题、推动改进作风的实际举措,做到以学促讲、以讲促学。鼓励党支部书记积极为师生党员讲党课。
  二、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在防汛救灾中充分发挥作用。当前,我省已进入梅雨季、主汛期,暴雨致灾风险高。各党委(党总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有关部署要求,健全落实应急响应和平急转换机制,组织引导广大党员积极投身防汛救灾一线,带领群众合力做好宣传防范、预警排查、转移避险群众等工作,筑牢防汛安全屏障。要注重发现和宣传一批防汛救灾工作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注重做好对重点群体党员走访慰问。要通过开展走访慰问,宣传贯彻党的最新部署和精神,加强关心关爱,传达组织温暖,不断增强党员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对生活困难党员,着力扩大走访慰问覆盖面,针对性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离退休党员、交纳大额党费较多且表现突出的党员,要通过上门走访等方式,了解情况、表达关心。对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参与重点工作专班等的党员,要开展谈心谈话,加强联系指导,帮助解决后顾之忧,让他们安心干事创业。
  四、规范有序开展评选表彰工作。各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省委《党内功勋荣誉表彰实施细则》要求,规范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从严加强人选把关,确保表彰对象政治过硬,表彰程序符合制度规定。要结合“七一”,加大对典型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不断营造学先进、做先进、争先进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党员感恩奋进、实干争先。
  五、统筹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围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学习教育相关任务落实,指导本单位党组织在“七一”前后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性意识、加强作风建设。注重统筹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研中心、循迹溯源现场教学示范点等资源,组织党员就近就便开展现场学习,在贯通学习中更加深刻领悟伟大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基层党支部要根据活动主题,积极吸纳流动党员参加,并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处理好工学矛盾。
  六、组织新发展党员开展集中宣誓。“七一”前夕,各党委(党总支)可组织2025年以来新发展党员开展集中宣誓,引导他们牢记党员身份,坚定理想信念,强化使命担当。集中宣誓活动要在红色教育基地、党员教育培训基地、党群服务中心等正式场合举行,由党组织负责同志领誓,切实增强庄严感、仪式感。基层党组织可结合实际组织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等,推动广大党员不断增强践行初心使命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七、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集中转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近期下发的高校毕业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南》和党员档案材料《归档清单》,规范做好离校教育、档案归档、手续办理等工作,推动组织关系应转尽转、应接尽接。对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中遇到问题的,要跟踪了解情况,与接收单位党组织加强沟通协商、及时协调解决。
  各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工作指导,密切关注“七一”相关活动开展情况,适时适度做好宣传展示,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坚决防范各类风险隐患和“低级红”“高级黑”,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组织部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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