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委组织部
1.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学校基层党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划和制度建设。
2.负责干部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省管干部选任和学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管理制度,做好学校中层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领导干部塑造变革能力。
3.建设变革型组织,构建整体智治体系。指导学校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组织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调整和换届工作;组织实施二级单位党组织建设考评。
4.负责党员发展和队伍建设。根据上级要求,高质量开展教职工和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配合做好中层机构管理工作。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学校处级机构设置、调整和撤销等建议,建立健全更加适应学校发展的组织机构体系。
6.统筹抓好年轻干部的选拔配备。注重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和培养工作,创新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方式,建设一支结构合理、能力强、素质高、作风硬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
7.挂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由上级部门部署的干部挂职事项和相关中层干部的挂职管理工作。
8.负责五、六级职员的评审工作。
9.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面向全校中层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基层党务干部、党员等不同对象,组织开展国(境)内外培训,提升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负责学校党校建设工作,监督指导各分党校开展教育培训。
10.负责党员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党员日常管理和党员组织系统维护;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与使用工作;对党代表联络办公室进行业务指导。
11.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分类、编目、保管、利用等工作。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审工作。
12.开展党建研究。加强干部、组织等方面的理论政策研究,分析新形势下学校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对策,为学校党委提供决策参考。
1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才办(与人事处协同开展工作)
1.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人才工作政策,研究人才队伍建设状况和人才制度改革,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
2.加强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优秀青年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制订或参与制订相关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相关国家、省部、学校人才计划与项目的招聘、选拔、推荐、管理和服务。
4.指导、支持与督促学院(部、中心)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工作,及时向学校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对策建议。
5.负责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的聘任、合同管理、相关经费管理、考核评估与相关服务。
6.负责建立并实施高层次人才和特别优秀的青年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制度。
7.统筹协调保障人才工作开展的各类资源。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