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夯实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进一步规范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优化党支部设置,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充分发挥其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现就党支部按期换届和优化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时间
(一)按期换届和优化调整范围
党支部每届任期3年,凡任期届满的党支部,都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因工作需要新成立党支部、调整和撤销党支部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出现缺额和人员调整的,应及时进行补选。
(二)时间安排
党支部按期换届和优化调整时间约为每年的3月和9月。本次换届、调整时间从2025年9月10日开始至10月31日。
二、换届调整程序
(一)党支部向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沟通关于换届调整事宜。
(二)党支部召开支委会,酝酿调整候选人名单。
(三)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选举结果报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审批、备案,由二级党委(党总支)统一报组织部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党支部换届、调整工作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党委(党总支)要切实承担起领导和指导责任,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好。党支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有特殊情况需延期换届的党支部,要经党委(党总支)研究讨论后报校组织部批准。
(二)优化结构,选优配强
1.优化党支部设置模式。着眼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师生党建工作向最活跃、最具创新力的组织拓展。要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的原则,聚焦交叉学科、书院、新型研发机构等重点,创新师生党支部的设置形式,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和学生公寓、社团、实践创业基地等建立党支部。党支部应不少于正式党员3人,避免50人以上的超大党支部。
2.党支部支委人选要求。高度重视党支部书记的人选,专任教师党支部应由系主任、学术(专业)带头人、学术(教学)骨干、教学名师等具备“双带头人”条件的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对于缺少工作经验的新任党支部书记,要加强培训指导,必要时可配备一名有工作经验的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按照一般应由优秀辅导员担任,其次由政治素质好的教师党员或学生党员担任的要求进行人选酝酿。教工党支部支部委员中一般应有35周岁以下的青年党员教师。
3.优化基层党支部名称要求。对于目前仅以“教工第一/第二党支部”、“学生第一/第二党支部”等简单序列化方式命名的党支部,应结合其所在单位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功能定位或品牌特色等,对党支部名称进行优化,新名称应体现准确性、规范性和代表性。
各党委(党总支)要及时将党支部换届调整结果在“浙政钉”红色根脉强基工程系统里进行调整,同步将发文报送学校组织部,并做好党支部换届调整工作有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联系人:徐锡勉,0571-86836039
组织部
2025年9月10日